南海网5月26日消息(本网记者杨振东):近日,海南省教育厅印发了《2009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》,办法规定,我省今年继续实行“3+3”高考科目设置,其中:报考文史类和艺术类的考生考:语文、数学(文)、英语(含听力)、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。报考理工类和体育类的考生考:语文、数学(理)、英语(含听力)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。
语文、数学(理)、数学(文)、英语等科目的满分值均为150分,其中,英语科分听力和笔试两部分,笔试部分满分值为120分,听力部分满分值为30分,听力成绩的50%计入英语科总分。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等科目满分值均为100分。